(一)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及绥芬河市关爱退役军人政策以及所取得的工作成就; (二)组织退役军人与社会拥军人群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 (四)组织开展公益性应急救援及相关活动。 (五)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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